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全市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四)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九)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协调管理自治区、来宾市下拨和合山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工作、储备和管理抢险救灾物资(包括抢险救援物资、生活类救灾物资、救援队伍保障物资等)。
(十三)承担合山市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备和使用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
(十四)负责煤矿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市内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五)依法行使合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监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合山市有关部门和驻合山中(区)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察、考核工作。
(十六)依法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负责本级防震减灾规划、权责清单等的编制实施,负责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地震灾害防御基础业务建设,以及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情调查和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承担地震灾害监测管理职责,管理地震灾害预测,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细化方案,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及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急委相关工作,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四)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五)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名义部署相关灾害防治工作。
主要领导:
覃小春,男,壮族,1976年11月出生,广西合山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合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772—891249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岭南镇人民中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12345,0772-891978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人民南路16-11号合山市政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427522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2号 邮编:546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00-12:00(上午) 15:00-18:00(下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合山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工作。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