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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发展股、社会发展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自治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粮食物资储备与产业发展股、监督检查与企业管理股、价格收费管理股。
一、主要职责: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县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四)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五)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归口办理需报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的工业、电力等建设项目。
(六)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
(七)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及政策措施。
(十)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劳动、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证券、保险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全县融资发展战略及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参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监督企业债券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总体方案、制度、办法,协调各行业研究制定行业具体实施办法、制度、细则,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行动方案;研究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拟定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和措施;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职责部门落实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三)贯彻国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负责粮食的流通管理,保障军粮和重要物资的供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贯彻国家、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河池市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价格和收费政策,依法制定和调整属于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对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提出调整建议;负责全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编制上报全县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十五)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河池市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工作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县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年度项目计划;制定全县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管理、权益保障、信访维稳及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七)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人事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综治、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作。
(二)综合发展股。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发展、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编制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以及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以工代赈计划及项目实施的管理、组织竣工验收;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提出并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项目。
(三)社会发展股。负责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文化、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预算内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研究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就业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计划,推进体系建设。
(四)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权限,上报河池市、自治区和国家审批(含核准、备案)权限的建设项目。负责全县限额内基本建设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下同)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织评估及审批,参与重点项目的招标、投标、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目录,编制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根据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库。研究全县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和筹措。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对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实行计划管理,向金融机构推荐贷款项目。参与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政策建议。建立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及管理系统项目进程信息库。负责工业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和推进技术进步。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五)自治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负责研究国民经济动员战略、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国民经济战备动员计划及监督执行。组织国民经济年度实力调查,提出战时动员措施。提出经济建设项目平战结合建议和国防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的审批。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六)粮食物资储备与产业发展股。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动用储备粮指令计划及完成紧急调运工作;负责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城乡居民粮油收支平衡调查;指导、协调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行业发展;负责协调军粮和物资的供应;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救灾物资、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自治区、河池市、自治县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七)监督检查与企业管理股。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一份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察督办,负责对“12325”监管热线电话受理、处置及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超标粮食处置监督。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改制和财务管理、监督审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价格收费管理股。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颁布的重要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原则和办法,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负责指导全县重要商品、经营服务、公共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等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区有关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管理目录的建议;拟定有关收费政策并指导协调全县收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拟定和调整有关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依法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并组织定期审核、审查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蒋俊: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
咨询电话:0778-8820228
办公地址: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 大数据发展局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