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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单位,主要承担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草案,贯彻落实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管等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衔接平衡,配合区、市编制区域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分析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完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托起草的有关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三)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的宏观调控管理。统筹安排和指导监督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下拨的财政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对全县政府性建设基金基本建设使用实行计划管理;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和管理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协商有关部门确定直接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和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四)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安排国家和自治区拨款建设项目,确定年度全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外汇投资项目;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审批的工业、电力等建设项目。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五)负责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
(六)负责编制全县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上报并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对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计划、资金、进度、质量等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及组织竣工验收和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
(八)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引导外资投向;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重大利用外资项目。
(九)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和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统一对项目实施单位在计划、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协调和管理;组织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各类子项目的各种文件报表;监督检查各类子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及督促按计划偿还贷款,确保项目建设前后的质量与效益,对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拟订价格和收费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依法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自治区和河池市的价格、收费调整方案;拟定和调整全县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
(十四)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十五)贯彻区、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动员战略,搞好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战略动员计划,开展国民经济实力调查,提出战时经济动员措施。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并保持与自治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对应衔接,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人:谢美娟,联系电话:0778-8220007);综合规划股(负责人:丁羽声,联系电话:0778-8228619);经济体制改革股(负责人:李丙熙,联系电话:0778-8225501);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人:覃罗妮,联系电话:0778-8213220);农村经济发展股(负责人:韦新海,联系电话:0778-8217901);工业经济股(负责人:李运成,联系电话:0778-8212101);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自治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银帮黎,联系电话:0778-8211496);社会发展股(负责人:贾春琦,联系电话:0778-8212811);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张人慧,联系电话:0778-8225252)。
(二)、挂牌机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质储备局。
(三)、二层机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重点项目中心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
咨询电话:0778-8218871
办公地址:广西河池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仫佬家园大门右侧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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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15:00|下午3:00—6: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778-8218667
办公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家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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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