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全县全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政策和规划,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提出可行性救援措施建议。
(四)组织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监督实施上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县本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各类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负责大化瑶族自治县中医药管理局日常业务,指导大化瑶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大化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办公室、人口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办文办会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保密、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层卫生财务核算管理中心。
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卫生应急和协调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各类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信息报道、报送和新闻发布工作。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执行上级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医疗卫生系统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口计生业务考核工作。
负责本县卫生健康党工委日常事务、局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工委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意识形态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卫生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绩效考核工作,承担上级督导检查、绩效考评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和服务工作,督促检查业务股室落实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本局扶贫联系点相关工作。
(二)医政医改法规监督股(中医老龄健康股)。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业作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进行监督,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科技创新、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全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医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中医药项目规划、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大化瑶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本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和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业务考核、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协助上级部门起草卫生健康规章草案和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指导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的检查指导、对接、处置等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配合上级做好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协调、指导全县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健康扶贫办公室)。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和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基层项目建设规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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