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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78—581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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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花锦路1号县党政办公楼 邮编:5308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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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二)研究提出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总量,负责投资的宏观调控管理;研究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目录,负责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融资和竣工验收等,负责组织全县投资项目监管,协调推进全县项目建设;负责有关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四)负责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安排国家和自治区拨款建设项目,确定年度全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五)研究掌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对全县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六)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上报,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进行计划、资金、进度、质量管理。

(七)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和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

(八)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引导外资投向;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重大利用外资项目。

(九)衔接平衡全县卫生健康、科技、教育、旅游、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西部大开发政策,提出自治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和项目实施管理。

(十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市、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国防国民经济动员预案,负责国民经济实力调查统计,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实施战时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等。

(十二)承担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谋划、督导检查、综合考评和舆论宣传等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诚信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对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推进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全县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组织实施全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县粮食、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县粮食储备、物资供应变化监测预警及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负责县级储备粮、应急储备、重要消费品(肉类及部门生活必需品)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运用计划和指令。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承担本局管理的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方案,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调整方案,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和收费项目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管理权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组织召开调整项目的征求意见会或价格听证会;负责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优化政府定价成本调查程序和制度,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监测,落实全县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调控措施,组织政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开展日常价格信息采集,上报各种价格监测数据及分析材料,编制我县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指数,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组织开展涉及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和涉税等价格认定工作,协调处理各种价格纠纷,化解价格矛盾。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治、宣传、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事和工资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会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民经济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分析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按照全县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提出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对策措施;负责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总量,负责投资宏观调控管理;研究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自治区和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计划,组织全县层面的重点项目新开工;负责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融资和竣工验收等,协调推进全县项目建设。

负责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畜牧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负责提出水利、林业、农业等政府性专项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提出工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负责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指导全县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组织上报全县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衔接平衡全县卫生健康、科技、教育、旅游、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投资计划,协调解决综合性、跨行业的突出问题;负责有关项目节能审查和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审批以及驻政务服务窗口管理等工作。

协调全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组织或参与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整治规划;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水资源平衡与节约和环境整治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统筹协调和研究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我县参与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战略、重大项目及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开展前期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区域经济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负责全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粮食物资储备股。研究提出自治县粮食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承担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政策性粮食购销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品种、数量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储备粮、救灾物资、应急储备物资、重要消费品(肉类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动用指令计划。负责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城乡居民粮油收支平衡调查,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负责协调军粮供应和产销合作。制定粮食物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制定,监督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负责“12325”监管热线电话受理、处置及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超标粮食处置监督。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改制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价格管理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调整方案,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和收费项目的具体工作,审核价格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管理权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组织召开价格收费调整项目的征求意见会或价格听证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和《成本监审目录》的要求,组织开展县本级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优化政府定价成本调查程序和制度,严格履行政府定价规则,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监测,落实全县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调控措施,建立健全市场价格动态预测预警研判机制,实施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日常价格信息采集,上报各种价格监测数据及分析材料,编制我县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指数,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负责涉及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和涉税等价格认定工作,完善价格认定内部工作管理审核制度,推进价格认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协调处理各种价格纠纷,化解价格矛盾。负责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河池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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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优化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四)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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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

咨询电话:0778—5827976

办公地址: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花锦路2号 邮编:5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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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化县政务服务中心
大化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8-5827970

办公地址: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花锦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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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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