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自治县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大数据发展、数字大化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大化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规章制度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定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大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大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拟定自治县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
(六)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七)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网站、政府热线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
(八)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县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九)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监督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十一)负责对进驻自治县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自治县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自治县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文电收发、会务、机要、印鉴管理、档案、督查督促办、信息、宣传、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基建、后勤服务和其他事务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办公室)的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各种文字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组织并参与起草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负责审查县级各职能部门授权情况,审核行政审批事项设立的法律依据、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大数据发展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数字大化、政务服务相关领域的专项规划,负责拟订自治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数字经济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布局及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负责大数据发展、政务服务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数据发展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县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大数据核心工作,推动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协调全县数字设施建设。负责全县电子政务非涉密网络建设运行管理,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组织拟订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标准规范。负责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负责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管理,建设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订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电子政务非涉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资源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统筹管理自治县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运行流程优化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自治县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承担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的投诉处理,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服务考评。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放管服”相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统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审核上报、公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起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和场外交易、合同签订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统一的评标专家库、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库、工程预算和审核中介机构库、招标投标当事人和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纠纷的协调和投诉的受理、调查、督办;负责对市场准入等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出台涉及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数字政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整合共享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等工作。负责县长信箱的维护管理。
咨询电话:0778-5812161;纳税咨询电话0778-58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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