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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自治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县调处办”)设在自治县司法局。
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司法局,接受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任务,组织开展全县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自治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宣传股)、办公室、政工督察室、政府法律事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和人民参与司法管理股、调处办综合股。
下辖二层机构:都安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一、自治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全县单位报送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国家部门和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三)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规章呈报国务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市人大常委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事宜。
(四)负责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县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承办向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因不服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向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对司法行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配合上级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配合上级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全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十三)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法治宣传股)。负责处理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外事、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协调、落实、督促本系统综治维稳、文明创建和中心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建设标准、经费保障、物资装备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业务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和机关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技术保障。承担机关综合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其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系统信息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及应用工作。负责机关官网的建设和维护。
(三)政工督察室。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和组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政务督查、绩效考评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监督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政府法律事务股。承担相应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和自治县人民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国家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河池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牵头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和清理、编撰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政府规章的呈报备案。
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自治县司法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司法局的涉法事务和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文书起草和涉法问题协调等事务工作。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核。负责统筹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和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负责自治县司法局“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承办向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因不服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向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自治县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司法局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组织处理其他涉及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司法局的非诉讼民事纠纷。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合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河池考区有关工作。配合上级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且组织实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及从业人员执业许可。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及执业人员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牵头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
(八)调解工作和人民参与司法管理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自治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调处办综合股。负责处理自治县调处办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做好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统计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直接交办的重大、疑难“三大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一)姓名:覃钫,职务: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二)姓名:韦永讲,职务: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三)姓名:韦志集,职务: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四)姓名:蓝艳红,职务: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咨询电话:0778-2284318
办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思源路3号;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C区216 邮编:54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8-522636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