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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决议及指示。
(二)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负责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无政府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四)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五)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负责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负责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负责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来县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都安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十二)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负责分配管理装备物资,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十四)负责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林业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负责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纪检监察室。
(二)办公室。
(三)政工室(加挂绩效考评办公室牌子)。
(四)指挥(情报)中心。
(五)宣传科。
(六)警务督察大队。
(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八)刑事侦查大队。
(九)治安管理大队。
(十)出入境管理大队。
(十一)户政管理大队。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十三)交通管理大队。
(十四)巡逻警察大队。
(十五)特警大队。
(十六)禁毒大队(加挂都安瑶族自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十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十八)法制大队。
(十九)警务保障室。
(二十)都安瑶族自治县看守所。
(二十一)都安瑶族自治县拘留所。
(二十二)都安瑶族自治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五条【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按现行行政区划设置,全县设19个乡镇派出所(古山、五竹、三弄3个乡政府撤并,派出所机构仍保留)和1个工业园区派出所,负责本辖区的公安保卫工作。
(一)安阳派出所
(二)澄江派出所(加挂古山派出所牌子)
(三)地苏派出所(加挂三弄派出所牌子)
(四)高岭派出所(加挂五竹派出所牌子)
(五)拉烈派出所
(六)拉仁派出所
(七)东庙派出所
(八)保安派出所
(九)大兴派出所
(十)隆福派出所
(十一)下坳派出所
(十二)永安派出所
(十三)板岭派出所
(十四)三只羊派出所
(十五)龙湾派出所
(十六)菁盛派出所
(十七)百旺派出所
(十八)加贵派出所
(十九)九渡派出所
负责人姓名:周小东
工作分工:主持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咨询电话:0778-2283698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 邮编:546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8-522636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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