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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巴马瑶族自治县信访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信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自治县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二)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河池市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转送、交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向自治县各乡镇和各部门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及落实情况。
(三)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投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本县辖区内群众到市赴邕进京越级上访或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协调处置工作,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承担县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自治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负责协调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公文处理、重要会议组织;负责财务和办公设备设施管理;负责办公用品和后勤保障;负责人事、党务、档案、宣传、机要、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指导室。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负责信访信息及相关综合材料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拟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到市赴邕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到市赴邕进京上访形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自治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办信接访室。负责群众来信的签收、分拣、统计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和登记,维护来访秩序;办理群众来信及转送、交办、督办;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信息汇总和分析,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接访;协调处理乡镇间、部门间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组织协调律师参与接访和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接访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调研室。负责承办河池市和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交办、转办信访案件;督导、协调、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开展信访工作决策和重要信访案件专项督查和调研工作;拟定对各乡镇各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各部门信访督查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工作;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复查复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属机构及职责
巴马瑶族自治县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接访,“网上信访”的业务办理,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群众来信、来访、网投反映的诉求,承担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信息汇总和分析,组织协调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开展接访活动,对重大信访事项组织联合接访、集体“会诊”、归口调处办结,指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接访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四、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吴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