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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78-62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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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26号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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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职能信息

一、机构职能

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自治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政府落实重要区域内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督查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直属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三)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承办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绩效考评、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关党建、职称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评价和科技奖励提名推荐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自治县水利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工作。拟定自治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二)规划建设监督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专业、专项等重要规划。组织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以及前期工作。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市和自治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的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及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本系统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三)水资源股(河长制工作站):承担全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自治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县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自治县水资源公报。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工作。拟定自治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四)水旱灾害防御和运行管理股:组织编制或拟订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

三、下属机构及职责

(一)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负责全县水利水电资源和人畜饮水工程设计、施工;负责金边、巴定、同扛、子帽四个水管所和水利工程管护;推广水利水电先进科学技术,接受技术咨询;培训农村水利、小水电站、机电泵站管理人员;调拨水电物资,负责全县各乡镇水利站的管理。

(二)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服务中心。为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及已建成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三)巴马瑶族自治县水旱灾害防御站。组织编制或拟订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四)巴马瑶族自治县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站。负责本县辖区内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水事活动和水利工程保护事务性工作以及水利领域事故的应急工作。

(五)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本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归口管理本县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协助配合由上级部门在本县组织监督工程项目的工作;监督受监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列席单位工程验收会议,并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参加受监督水利水电工程的阶段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并分别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工程安全监督报告;对受理监督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核发施工质量等级证书;掌握本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动态和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心站报告;开展本地区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和检测,及时总结和组织交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经验。

(六)巴马瑶族自治县城区防洪工程管理所。负责日常的工程维护,洪水预警预报,洪水期抢险等。承担确保工程齐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防洪功能。

(七)巴马瑶族自治县巴定水利工程管理所。负责本水管所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的管护工作。

(八)巴马瑶族自治县金边水利工程管理所。负责本水管所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的管护工作。

(九)巴马瑶族自治县同扛水利工程管理所。负责本水管所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的管护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覃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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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优化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四)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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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宜州区:0778-3589905;金城江区:0778-2283287

办公地址: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河池市新行政办公中心B区205);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68号 邮编:5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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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巴马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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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1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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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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