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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农业农村局

南丹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78-721242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民行中路152号 邮编:547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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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南丹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南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牌子。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农办综合股)、计划财务股、农村社会事务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药管理股)、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股科技教育股(南丹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与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与饲料股(南丹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渔业渔政渔港监管股、农田建设管理股

一、主要职责

(一) 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 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 负责提出全县“三农"发展的工作意见。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 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 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 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 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 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 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五) 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 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县渔业和渔 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六) 监督管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 安全国家标准及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 测体系建设。

(七) 组织全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承担农用地、 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 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南丹县农产 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和管理 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 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 监督管理全县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 指导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和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组织、 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组织开展辖区 内动植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 革建议。组织编制南丹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 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 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 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 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 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 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 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县农业对外开放 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组织开展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调整。

1. 整合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 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利局的农田水利 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

2. 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给生态环境局,将草原 (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局,将渔船

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交通运输局。

(十六)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 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 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 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 放心、安心。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 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 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 自治区及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

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 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 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 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农办综合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

承担县委领导农业农村工作讲话以及县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文 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 要工作部署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承担信息、新闻宣传、 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对县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 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促、协调完成县委领导交 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参与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负责机关事务日常运转,承 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新闻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机关党建、 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儿和统战工作。参与 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指导直属单位机构、人事劳 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 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自治区、市、县绩效 考评工作。

(二) 计划财务股。提出全县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 政策和项目建设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 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 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

(三) 农村社会事务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 室)。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深化农村 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政 策措施,拟订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方案,统筹协调 有关方面提出的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和措施。总结推广农村改 革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 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 验区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开发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协调 推进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 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 耕文化建设。承担全县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 草和执法监督。牵头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

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行政应诉、普 法宣传、农资打假。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药管理股)。指导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 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 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 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牵头组织农产品(畜禽产品、 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 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牵头协 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 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股。承担信息、新闻宣传、政 务公开等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 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 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 信息和农情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农业 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组织农业招商引资,指导农业 涉外事务。牵头组织举办、参加各种农产品展销活动。

(六) 科技教育股(南丹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 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开展 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 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七) 乡村产业发展与种植业管理股。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 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 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 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组织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 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业种 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 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农作物内部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 治有关工作。

(八) 畜牧兽医与饲料股(南丹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起草畜禽牧业、渔业、饲料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 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核。组织实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 的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起草兽药、 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 组织实施。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拟订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情调 查、监测和预警,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实 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屠宰行业管理。承担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渔业渔政渔港监管股。拟订渔业养殖和捕捞发展政策、 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 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监督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组织指导水 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 进渔业经济发展。负责辖区内渔船更新改造、渔民减船转产转业、渔业油价补贴。指导全县区域内渔业发展。参与起草渔政、渔港和渔船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珠江禁渔期 制度。协调指导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组织渔业事故调查处理,参 与渔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监督指导渔港工程、水域渔场建 设、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参与 国家渔业渔政维权护渔。

(十)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南丹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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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优化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四)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
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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