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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三石镇人民政府

东兰县三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78-6656287;0778-665617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东兰县三石镇三石街13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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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东兰县三石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一、党政机关内设机构
三石镇党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民政办公室、扶贫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镇政府实行助理员制,助理员职位的设置由镇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办公地址:东兰县三石镇三石街13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6656287;0778-6656173

电子邮箱:dlss287@163.com

负责人:韦华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本镇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务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督查各位助理员、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委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镇党委、政府所布置的工作实施情况,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收集、分析全镇各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为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服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负责文书、档案、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等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职责: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扫黄打非的组织管理;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协调有关部门抓移民工作等。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本镇一、二、三产业规划和监管工作;负责抓镇村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农村能源管理工作;负责抓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和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负责抓安全生产监督、统计等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组织本镇计生工作人员学习计生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精神;互相配合,做好计生经常性工作,共同完成上级下达人口计划任务;宣传计生有关政策;了解本镇、村的育龄妇女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与计生所人员一起共同做好计生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工作;具体抓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应急处置,法制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方面的工作;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一平台,统筹协调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土地、林业、社会保障、人民武装等基层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事业机构设置
(一)以镇党委、政府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机构: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台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与计生办合署办公)、林业工作站、水利站等7个。
1.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承担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咨询与服务,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农业灾害等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处置,农作物常 规良种的保存和扩繁,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服务等;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镇实际,兴办就业实体,开发就业岗位,具体实施就业工作;发挥服务平台优势,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做好辖区内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出具信用证明,指导下岗失业人员用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按照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服务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基础数据采集,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库;运用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服务工作;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职责:承担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宣传和活动组织工作、文化体育相关组织的管理、相关培训工作,受权管理文化市场,对村级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文化交流,对民族民间文化体育遗产进行收集整理与保护,扶持文化体育产业的创建、发展;负责本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与计生办合署办公)职责:承担宣传国家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对象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服务;开展上级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协助做好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及统计上报工作;承办计生协会有关业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林业工作站职责:承担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配合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镇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水利站职责:承担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等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统一管理镇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配合拟定镇水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农业节水灌溉、乡镇供水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和管理;组织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 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资源利用、基本农田 保护、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规划;协助对辖区内农村居民住宅、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申报;负责全镇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协助检查监督辖区内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法规执 行情况,协助调查处理国土资源纠纷、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环境 破坏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村镇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普法等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 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授权的业务;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以上级业务部门为主,镇党委、政府协助实行双重管理的机构:财政所、渔牧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3个。
1.财政所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督促镇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决算;负责组织协调镇财政收入,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负责镇财政支出管理,执行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镇工资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镇财政收支平衡;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负责镇政府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及村级帐务代理工作,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镇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镇村债务管理,化解镇村债务和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渔牧兽医站的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畜牧、水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编制全镇畜牧水产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畜牧水产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畜禽水产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病防治、防疫、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提供畜牧水产技术服务及培训,做好畜牧水产生产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3.农业技术推广站的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在县农业部门业务指导站的指导下,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推进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搞好产前、产中、产后及信息、市场、政策等方面的服务;配合协助县农业部门和镇政府做好农业病虫害的防控以及土肥新方法、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配合县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和管理工作等;负责桑蚕生产的规划、指导、发动、管理和协调工作,搞好有关技术、优良品种的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并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抓好蚕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上级机关派驻机构或设在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新农合经办点按有关规定作为上级机关派驻或设在镇里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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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优化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四)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
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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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8-6328155

办公地址:广西东兰县东兰镇曲江路206号(县财政局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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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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