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承担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凤山县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地方性政策建议。
(三) 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交易监督和管理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国在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全县城市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建筑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全县城市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及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工作相关制度、规划、计划、方案、政策指导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环卫、综合管廊、绿地系统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法定及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城市设计,负责出具、审查、审批、核查法定及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地块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含临时)、验线、规划条件核实、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我县从事规划设计编制、规划测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监督管理、继续教育组织、统计等工作。
(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责任,以及历史镇 (村)和镇 (乡)、村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河池市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六)承担全县建筑市场及其各方主体监管职责。拟定全县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我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造价咨询、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指导相关检查活动开展。
(七)承担推进城镇建筑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建筑科技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研究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规定组织建设重大科技项目评审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广应用。负责并指导县住房建设系统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
(八)承担全县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事故、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承担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按权限承办凤山县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审批事项,并监督建设工程五方验收开展。
(十)承担全县建设工程相关安防设施设计审核和验收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全县建设工程抗震防设、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及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按权限承办凤山县城市规划区内全县建设工程抗震防设、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及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工作。
(十一)按权限负责相关城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职责。统筹安排县城区用于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的城市维护费、市政专项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的申报、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法定及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建筑工程安装劳动保险费的征收工作,拟定使用计划并报批实施。
(十二)承担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规划、项目计划编制及规划建设管理、统计职责。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相关部门的分工。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1个综合股。
(二)二层机构:局下辖房管所、质监站、墙改站、城市设计建设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
三、领导信息
简介:邓贵刚,男,1969年10月出生,壮族,在职大学学历,1989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凤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分工:持局党组全面工作。主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帮扶联系点帮扶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重大事项督查督办。
简介:罗兢,男,1981年8月出生,壮族,在职大学学历,200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凤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分工:主持住建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全生产、项目审计、项目库编制、重大项目推进,廉政工作、绩效考评。
简介:王海叶,女,1979年1月出生,壮族,在职大学学历,200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凤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分工:分管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农房管控、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人事教育、财务审计、信访维稳、法治建设、绩效考评、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机关档案、群团、统战、双拥工作、老干部、精神文明、综治维稳(扫黑除恶)、计划生育、保密工作、后勤管理等工作;分管城乡建设统计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分析,创卫生城市、创文明城市工作;协调落实联系村的帮扶工作。完成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室、危改办、住保专责小组、房管所;联系板峒村工作。
简介:蒙锦佳,男,1978年11月出生,壮族,在职大学学历,2001年1月参加工作,200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凤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主管局工会工作,分管建筑业发展、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建筑起重机械、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建设工程抗震减灾、绿色建筑、建筑材料检测监管、消防设计查验、工程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勘察设计、消防、施工图审查、造价定额;分管城乡建设项目谋划及推进;完成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施工股、墙改站、质监站、消防设计审查股、驻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城市设计建设中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办,联系本地建筑企业。
简介:吴仁椤,男,1975年11月出生,汉族,在职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凤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主持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既有住房安全监管等工作、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分配、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完成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廉租办。
咨询电话:0778-228557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 邮编:546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778-6818040;0778-681803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28号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