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乡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
(二)负责全乡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劳动、财政、统计、企业管理、劳务管理和信访工作。
(三)负责全乡的科学技术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农村经济工作、水利工作和林业工作。
(四)负责全乡的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和残疾人等工作。
(五)负责全乡的计划生育、文体广播电视、劳动安全、乡村建设管理和城乡管理工作。
(六)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教育、卫生保健、国土资源、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团委、妇联、工会、武装部、综治办、民政办、残联、统计办(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工作站、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水利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