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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乐业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统一行使辖区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二)协助乐业县党委和政府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等工作;
(三)负责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相关工作;
(五)负责实施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六)在百色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七)为乐业县党委和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监测支持;
(八)承担百色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百色市乐业生态环境局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负责从源头准入到污染物排放许可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拟订并组织实施政策、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相关法规、规章。负责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含涉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