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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上思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上思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思县糖业发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上思县糖业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糖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糖业发展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糖业体制机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糖业运行态势,拟定糖业近期调控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糖料蔗种植规划与区域布局、糖料蔗生产支持政策。
(四)统筹协调全县糖料蔗种植、良种育繁推广、实施糖料蔗相关补贴政策和糖业科技推广等工作。
(五)统筹推进全县糖业转型升级,指导企业开展联合重组。
(六)负责全县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和糖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县甘蔗多样性产业、糖业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等政策研究与发展指导。
(八)统筹协调全县涉糖涉蔗建设项目资金安排。
(九)统筹全县糖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糖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与糖业发展科研技术部门的双边合作,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及应用。
(十)指导全县糖业开展国内外合作,提出利用外资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建议。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桂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