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负责全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科技工信和商贸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提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信和商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
(二)拟订全县科技工信和商贸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拟定全县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气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负责公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和生产要素协调。
(四)根据上级科技工信和商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执行本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含利用外资);负责提出科技工信和商贸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科技工信和商贸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机械、冶金、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电子信息等工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进科技工信和商贸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轻工、食品、医药等行业的管理,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负责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农产品加工业规划发展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八)负责全县工业园区管理,拟订工业园区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布局;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九)研究拟订全县推进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质量和品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科技工信和商贸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信和商贸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生产性服务业标准;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
(十二)推进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开拓市场,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
(十四)负责本级科技工信和商贸的投资促进、对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全县工程、经济、工艺美术、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十六)实施本级行业管理,负责电力行业执法监管、盐业管理工作和商务执法、节能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管;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建立和发展。
(十七)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规范流通市场秩序,负责流通行业管理,行使商品流通行政管理职责。
(十八)组织、宣传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法规、WTO规则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规则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内外贸易配套政策;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进出口公平交易相关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十九)会同县有关部门编制本县加油站网点建设发展规划,依法规范和管理成品油市场。
(二十)负责审核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和进出口许可证的申报工作,指导外资企业出口创汇、收汇、退税工作,并行使审核申报管理职责。
(二十一)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划、指导全县重要商品市场建设;负责旧货流通企业经营资格审批;拟定餐饮业和饭店业的分等定级标准并指导评定。
(二十二)负责拟订全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学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指导相关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重大科技项目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等组织发展。
(二十五)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六)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宣传、后勤、接待、保密、会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请示、计划、总结的起草和申报工作;负责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做好财务统计、资料报表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运营等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负责综合分析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监测、分析、预测全县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指标的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运行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定期报表、统计全县工业企业经济运行各项指标;指导企业做好基础管理、生产现场管理、项目、新产品开发及产品评优、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达标验收工作,抓好企业知识培训、职工教育等各项工作;推行企业现代管理并总结各种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指导企业内部管理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质量监督、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等工作;负责指导企业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与统计、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减负等工作;对国有及全县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改革和发展;做好直属企业的资产重组和改制工作,并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中的一些新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
负责全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协调重点科技工信和商贸投资项目的实施。负责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组织国家和自治区、市级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全县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和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共享。提出全县重点行业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督查,指导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办理项目登记备案,制定鼓励技术改造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县科技工信和商贸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全县工业环境保护和推进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及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等工作;对企业节能、环保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依法制订全县工业企业节能、节水、减排、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工业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检查;依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项目)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县行政区域内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资格认定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管理报废汽车更新、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废旧金属回收、机动车辆交易、民用爆破器材、剧毒化学品等特种物质;负责建材行业管理。
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工作。
(三)商务股。负责贯彻执行市场流通的有关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本县流通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指导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加快企业优化升级;组织推行全县农贸市场的改造和建设;负责全县商业网点的规划布局、审批与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负责餐饮业、批发业等服务性行业的管理;对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成品油销售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联系相关流通企业;负责商务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四)科技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编制拟定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普宣传活动,联系、协调和指导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组织科技实验、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负责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人才分类管理中科技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指导技术创新、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负责填报科技 相关统计报表和编制技术资料。
三、领导信息
马 军:党组书记、局长
姜交正: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久红: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云军:副局长
咨询电话:0773—2823464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2821680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8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4366882
办公地址:桂林市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