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政策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管党治党、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做好全县教育贷款、教育合作项目和学生资助工作。统筹全县教育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等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布局调整。组织地方教材、实验教材的编写,在自治区审定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内选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指导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研究、教育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七)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协调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八)统筹和指导全县教师管理、职称评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统筹管理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十)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行政办公室、教育工委办公室、乡村振兴办、人事股、财务股、基础教育股、教研室、招生办公室、电教站、师培中心、基本建设股、教育督导股、安全稳定工作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学生营养保障中心、资助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全县教育阶段性计划、总结的撰写;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综合性工作会议等会议的组织、记录并督办;办理有关教育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政府督查事项;负责文秘、调研、岗责、绩效考评、政务服务与公开、文件收发、请假、档案、安全保密、依法行政、政府信息、社区教育、基础教育平台牵头组织等工作;负责教育年鉴、史志的编撰等工作;受理、协调信访督办工作;协调教育局机关对外交流与合作等;负责局机关办公供需采买、固定资产管理(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负责12345平台及“双随机一公开”协调工作;“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系统的管理、门户网站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教育工委办公室
负责涉及全局性的上级各种检查、巡视、审计、暗访、督查、年度考评过程中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落实等工作;查处违规补课;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宗教工作等方针政策、丹霞先锋选树、清廉学校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国家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
负责乡村振兴及综合协调工作、粤桂协作、承包村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中心校、县直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奖惩及考核、招聘录用、劳资福利、干部档案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退役军人(现在职教师)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支教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荣誉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及政策解释(含原民、代课教师相关工作)工作;负责机关和学校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及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五、财务股
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拨款、收费的改革和实施办法;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及中心校、县直学校经费预决算、国有资产的管理及移交、财务管理、节能减排、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收费工作;负责赠援款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六、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教育事业、教育“八桂通”使用等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幼儿园、中小学、高中等学校布局规划调整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日常教学常规工作;负责非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质量提升和科学评价的牵头组织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中的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义教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七、教研室
实施对全县教育教学、教育科研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全县中、小学各类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指导完善教学制度;负责定期检查、评估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科研活动;督促、落实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负责教育“八桂通”日常使用的督导、“双减”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在规定书目范围内对教学用书目录的审核和校本教材、实验教材的实践工作;负责对县新华书店图书管理部涉及学校的业务对接及教材发行监督管理(即“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评价改革牵头组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八、招生办公室
负责全县高考、高考体检、中考,高中学考、成人高考的组织及实施;负责高中录取工作、中职送生和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九、电教站
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电化教育、教育城域网、实验教学、仪器和图书配备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电教室的管理及维修;负责教师电脑培训、教育“八桂通”技术支持及有关实验、图书管理员的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对全县教育系统电教仪器工作的评估政策、制度,并组织和实施考核评估;负责实验室药品安全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校园网络安全、校园数字化建设等工作;协助财务做好电教设备的财产移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师培中心
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和方案,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验证、审核验证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国培、区培、市培等各级培训任务的送培、督学工作;负责学校领导、学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完成中小学校校(园)长的岗位培训、研修提高培训等工作;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进行培养;负责对紧缺学科教师、薄弱学科教师、幼儿教师、特殊教师、特岗教师及班主任教师的业务技能培训;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有关工作任务;负责联系沟通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社会教育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一、基本建设股
负责对全县幼儿园、中小学、高中等学校建设规划调整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对全县教育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等工作;负责财政投资教育及社会投资教育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直属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立项、可研、勘查、设计、招标等项目工作和办理工程各项报建审批手续工作;审查县直学校工程项目有关合同的签订;指导监督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审计及预决算、备案及维修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校维修、改扩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好校舍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闲置校舍的管理工作;协助财务做好新建校舍的财产移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股(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团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政策措施;负责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审议全县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县督学。组织实施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县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负责学前普及普惠督导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午托的督查指导;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三、会计核算中心
负责指导学校会计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善性进行审核;指导学校依法编制经费收支预决算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负责对各学校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指导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设立卡片和建立台帐,并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四、安全稳定工作股
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内、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校园欺凌、平安校园及反邪教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建设、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综治禁毒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学校校车、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五、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负责全县学校教师师德建设及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国防教育、红色文化等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及文化体育旅游(含文物保护工作)等工作;宣传文化及精神文明;指导学校班主任管理、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家庭、妇女、共青团及中小学生德育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关心下一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及专门学校相关工作;负责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负责全县中小学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教学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负责局机关卫生健康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六、学生营养保障中心
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安全、卫生管理等工作;学校食堂工友的管理工作;局机关、全县各学校及学生保险、校服等工作;负责劳动教育、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的申报、审批及活动的开展;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七、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免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泛海行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贷后管理、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学生资助方面的工作;励耕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各种捐资助学活动的对接、组织、资金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承担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规划、协调,研究、指导校外健身娱乐、学习、艺体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社区学院的管理及活动的开展工作;负责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对中小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向青少年传递科学技术信息;开展田径、球类、体操、武术、棋艺、舞蹈、音乐、绘画、书法、工艺制作及阅读、摄影等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训,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举办展览、讲座,组织联欢、演出,开展各项比赛、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指导管理和维修;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财务、后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领导信息
蔡其汉: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何昌杰: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春芳: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孝和:局机关工会主席
雷通荣:教育工委副书记
马文佐:股室分管领导
杨焕龙:副主任科员
咨询电话:0773-4366882
办公地址:桂林市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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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