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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统筹交通运输行业协调发展,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协调衔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县辖区城市客运交通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出租汽车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水路客货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灌阳县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部门预算,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七)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依法负责道路运输、公路、水路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县辖区并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九)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县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履行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等职责。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教育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维护客运码头治安秩序。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二、机构设置
灌阳县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规划股、财务股、综合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等6个股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信访、接待等工作;承担起草有关文件及综合性材料;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有关会议的组织、办公自动化管理、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和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体制改革、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评聘、绩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办理外派人员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宣传、双拥优抚等党务工作;负责开展扶贫工作,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研究,以及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等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联系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承办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开展交通运输技术交流与合作;牵头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承担全县交通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行业利用外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交通运输投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普查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按公路管理权限拟订全县公路基础设施及站场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站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及站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路及站场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公路及站场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及站场建设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责任,动态管理农村公路及站场评标专家库;承担农村公路及站场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审查农村公路及站场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组织审查农村公路及站场工程重大技术方案、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承担公路、水路和行业财务、会计、局管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收费管理制度拟定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执行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根据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权益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承担行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财务收支经济效益、政府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县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局直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
(四)综合运输管理股。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道路公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协调发展,维护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业稳定及“创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的公路运输工作;按规定承担参与物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承担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行业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水运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承担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水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责任,动态管理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承担水运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审查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承担水运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审查水运工程重大设计方案、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水路运输、港口和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的水路运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的水路运输工作;负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研究,并做好指导全县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业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公共汽车营运线路和站点的设置与调整。
(五)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统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整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抢险救灾工程;指导全县交通运输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组织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法治交通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政策文件的决策法律咨询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为法律法规赋予本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执法及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支持。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信息
文衍明 灌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戴培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恒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娜赟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敏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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