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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综合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
(四)承担全县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负责电力规划和项目建设。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六)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政府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军民融合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中央、自治区、桂林市价格管理目录;根据上级立法计划,研究提出县价格和收费方法建议,依法拟订价格和收费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县制订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县的价格、收费调整方案;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县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
(十三)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和县粮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授权的粮食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并负责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的粮食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推广,制定粮食行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改计划、建设、管理区域性粮食交流市场。
(十四)检查督促各乡(镇)粮食收购、销售、加工和农村生活安排,保障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给。负责管理全县粮食财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粮食政策性补贴、粮食收购资金和系统的国有资产。
(十五)贯彻落实储备粮管理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组织储备粮计划的落实和轮换,建立并完善县、乡(镇)粮食储备体系,应付突发事件;完成国家、自治区和市下达的粮食调拨计划;指导储备粮管理公司的业务。
(十六)负责全县的粮食行业管理和粮食统计工作。管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指导和帮助国有粮食企业搞好企业改革和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工作,对国有粮食企业实施经营目标考核。负责对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用粮企业、粮食经营企业、个体粮食经营者直接到农村收购进行资质认定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十八)承担水库移民管理职责。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县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经济股(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交能源股、社会发展股、政策法规股、经贸流通股、价格综合股、物资储备股、财务室、国防动员股等12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负责牵头拟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子政务、信息、信访、保密、宣传、安全、综治、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绩效、督查、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出国政审、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政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综合统计分析;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局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咨询、初审、收费、制发文(证)件、信息公开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规划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发展规划、重要的区域发展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部门专项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建立完善空间发展规划体系;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目标,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起草、宏观经济信息发布、重大经济信息报送工作。组织编制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建设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协调审查本级财政预算内国防动员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承办桂林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县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统筹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和重大课题规划编制经费;汇总编报年度桂林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方案;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参与确定全县基本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全过程综合管理,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项目开竣工及竣工验收;负责编制重大项目开竣工方案和后评估工作;负责提出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的建设。
(四)地区经济股(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指导和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协作和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组织或参与编制、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参与制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水资源平衡与节约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县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人才开发建议;协调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西部人才开发工程;编制下达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年度计划。承担灌阳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工交能源股。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的对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国家重点产业振兴与结构调整专项计划;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审批的工业项目。负责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计划,负责实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审核和组织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归口办理需报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审批的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能源产业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能源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建设计划;负责转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审批、核准的交通运输、能源产业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参与全县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研究拟定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及发展布局;参与县级能源价格政策的拟订工作。组织上报全县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申请自治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并协调实施; 指导和协调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权限内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节能审查。
(六)社会发展股。负责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全县社会事业发展中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民政、旅游(含涉外宾馆)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监测分析社会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社会事业重点专项规划;负责提出使用国家、自治区、桂林市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社会事业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薄弱环节的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计划等,监督计划实施。
(七)政策法规股。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本局法制工作的指导、宣传教育、有关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业自律机制、信用机制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策研究工作。研究分析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灌阳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重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统筹协调桂林市确定的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产业政策认定。
(八)经贸流通股。组织编制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的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参与全县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检查、督促粮食购销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了解全县粮食种植面积、产量情况;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工作和粮油商业计划、统计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粮食流通政策,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发放和审核;对县内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管理,对陈化粮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及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粮食流通违法行为。
(九)价格综合股。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价格管理和价格改革计划;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的价格(收费)管理政策和各项价格(收费)调整方案,并按规定制定和管理好县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的价格依法进行规范和引导;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开展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做好收费许可证的颁发、收费员培训和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县人民政府有关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规范、征收和管理;负责收费、价格行政审批工作。
(十)物资储备股。负责粮食、食油、食盐、化肥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储备计划编制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储备商品的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负责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工作;提出并组织储备粮计划的落实和轮换;指导储备粮管理公司的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储备粮及粮油食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工作;负责对所产生的粮油商品质量进行标准化、卫生化检查指导;负责粮油信息的整理汇编工作。
(十一)财务室。负责编制局机关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工作,负责预算的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负责职工工资调整、变更、晋升审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的测算、报表、缴费工作。
(十二)国防动员股。负责国防动员股、人防办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应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
三、领导信息
戴大林 党组书记、局长。
周 兴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周爱军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陆先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春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773—2833142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4256001
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灌阳县江东新区创业路6号创业大厦西附楼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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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