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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平乐镇人民政府

平乐县平乐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联系电话:0773-7882422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广西平乐县平乐镇大街71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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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平乐县平乐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法人姓名、职位信息

单位法人姓名:肖江华

职位信息:党委副书记、镇长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计划、财务、会务、人事、机构编制、资产管理、机关后勤、值班考勤、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政策性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统计工作;做好依法行政、机关效能、来信来访日常处理、信息收集公开和反馈等日常工作;做好政治学习、调查研究、请示汇报、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情况反馈、工作总结等方面工作;协助部门和领导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和重要情况的报告;协助做好纪检、监察、组织、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宣传和贯彻有关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景区相关单位做好漓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承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含派驻机构人员)建设和人才工作;承担宣传思想、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村(居)委会、单位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单位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负责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帮扶帮教、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本级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工信商贸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企业管理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项目报批、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政、教育、文化、科技、广播电视、体育、卫生、老龄、残联、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乡镇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拥军优属、退伍安置、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五保村和敬老院管理、殡葬管理等民政工作;负责指导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文化宣传和文明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教育、老龄、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漓江风景名胜区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负责巡查发现、协调、处置辖区范围漓江风景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游览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

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以及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完成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农业、水利、农机、林业、水产畜牧兽医、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技术、标准化生产推广普及,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植物疫病、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指导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农村公益服务、扶贫开发、水果等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咨询服务;负责做好水库、河道、农田水利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工作,并协助组织和协调项目实施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作业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统计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镇政府开展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镇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配合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党群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和相关咨询服务;协助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结果送达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的档案整理、保存、利用等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和指导;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建档工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有序流动服务,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组织劳务输出;协助做好失业人员登记;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咨询,指导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辖区内各项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宣传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村(居)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掌握和分析各时期各村(居)委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动态,开展计划生育部分家庭奖励扶助资格审核、年度审查及变更退出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完成各项计划生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组织协调本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跨地区的矛盾纠纷;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组织开展法教育;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做好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镇、村级文化、出版物市场、广播电视电影安全传播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等群众活动;负责做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做好广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乐县平乐镇人民政府领导简介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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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设有215个窗口,分为5个功能区。2楼主要面向群众,分别是“A区—房屋交易服务区”和“B区—社会事务服务区”。3楼主要面向企业,分为“C区—建设项目审批区”和“D区—商事登记服务区”。4楼为“行政审批办公区”,为建设项目提供集中审批服务。目前,共进驻审批服务部门50个,市直44个具有行政审批和服。。。
平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平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3-7890992

办公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南洲新区人民路33号县政府办公大楼西侧楼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平乐县平乐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