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做好全县教育贷款、教育合作项目和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布局调整。在自治区审定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内选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指导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研究、教育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统筹管理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行政重要事务。负责党政办公会议、综合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承担绩效考评、乡村振兴、信息、督查、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会活动开展;负责局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局机关档案管理(除人事档案外);负责网络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上级党组织部门的指示和决定,拟定和实施党的组织工作的各项意见和措施,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和维护网络国家安全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党员发展年度计划,指导各学校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评议、信息统计、服务工作,把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有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福利、职称改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和统筹教师招聘、教师培训、校长培训、后备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教师行为。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协助办公室整理文书档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教研室
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科研、教学指导与服务;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对本县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指导各校教学教研工作;收集整理国内外教育发展信息,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视导,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国家课程设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管理、指导和督促等。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基础教育股
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指导全县中小学行为养成教育和常规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全县基础年报;指导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语言文字、推广普通话;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指导做好进城务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负责“双减”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学校监管、社区教育、职业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县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心
负责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计划,统筹安排高考、成高、学考、中考等招生考试;组织招生考试业务培训;做好高考、成高、学考、中考的招生政策宣传及服务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化考场建设工作;完成招生考试的各项数据统计和材料档案工作,收集整理招考工作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负责招生考试安全事件中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实施各类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项目工作;引进、筹集社会各界爱心捐助资金,扶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督导室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培训督导人员;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负责全县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各校配备法治副校长;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指导各校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负责教育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履职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电教站
负责制订和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电化教育、信息化教育、教育教学软硬件规划配置及相关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教师电化教育及远程培训等教学教研、网络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全县教育系统、教育技术装备网络的使用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基建办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全县学校、校舍、基建安全和地质灾害防范;指导处置校舍安全事故、地质灾害事故工作;排查、整治校舍安全隐患;检查指导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财务股
负责制订全县教育经费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管理全县的教育经费;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各直属校(园)各项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预、决算报表、教育经费报表;组织指导各直属校(园)预、决算报表、教育经费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所属学校国有资产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学校收费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安全体卫艺股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安全、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统筹、规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评比及竞赛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监测,对学生健康教育、饮食卫生、常规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全县中学学生军训工作;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组织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督促指导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及安全演练;负责全县各学校校车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舆情信息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学前教育股
负责贯彻执行学前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普及学前教育,开展学前教育研究,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审批、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等制度;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负责全县学前教育教材征订,联合治理学前教育领域违规行为;承办幼儿园达标晋级及称号创建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学生校外活动开展、学生非学科类课程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平乐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杨宇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773-7890992
办公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南洲新区人民路33号县政府办公大楼西侧楼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