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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镇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镇人民代表大会是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镇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镇的行政职能。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1.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2.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3.依法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
4.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三)镇人民政府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凤凰镇党政机构设置5个综合性办公室。
1.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计划、财务、会务、人事、机构编制、资产管理、机关后勤、值班考勤、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政策性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统计工作;做好依法行政、机关效能、来信来访日常处理、信息收集公开和反馈等日常工作;做好政治学习、调查研究、请示汇报、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情况反馈、工作总结等方面工作;协助部门和领导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和重要情况的报告;协助做好纪检、监察、组织、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含派驻机构人员)建设和人才工作;承担宣传思想、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基层党建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委会和社区、单位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单位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负责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负责本辖区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协调处理发生在本辖区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帮扶帮教、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本级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在县应急管理局指导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工信商贸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企业管理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项目报批、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事务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政、教育、文化、科技、广播电视、体育、卫生、老龄、残联、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镇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拥军优属、退伍安置、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五保村和敬老院管理、殡葬管理等民政工作;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和社区依法自治与管理;负责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文化宣传和文明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教育、老龄、残联、民族宗教、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科技科普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领导信息
胡年华 镇党委书记
李文超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唐 怡 人大主席
陈小华 专职党委副书记
肖 薇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唐桂学 党委委员 副镇长
经明姣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彭富祥 党委委员 人大副主席(兼)
周锋云 党委委员
伍 松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邓 京 副镇长
易祥旭 副镇长
咨询电话:0773-482818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桂北大道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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