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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计划草案的报告。
(二)负责全县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贯彻国家和区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部署,跟踪监测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建议。
(四)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县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综合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按规定权限做好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提出审核上报意见,以及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或上报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县重大建设项目。
(六)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
(七)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八)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研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贯彻落实国家、区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政策,组织编制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科技、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民政、体育、扶贫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组织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灵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等。
(十一)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组织实施价格收费政策,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和实施价格认证。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和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县级储备粮和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代储自治区级、县级储备粮和物资轮换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储备粮、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技术规范。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提出并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政策性粮食业务。负责全县的粮食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管理灵川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粮食政策性补贴、粮食收购资金。承担粮食和物资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协调全县政策性粮食供应和军队粮食供应。
(十四)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证政令畅通,负责保密、信访、综治、信息、宣传、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等工作和各项工作的催办、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起草、修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件印制、收发、批分、核稿、负责本局各类文件编号工作。负责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合法及日常印章使用登记。负责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及档案管理。做好人事管理和本局各股室及挂牌机构的衔接、沟通工作,监督各项制度执行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做好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承担部门预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国家资产和资金,负责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上报,负责对本部门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综合协调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股。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措施及产业布局等战略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重点产业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进行综合平衡,编制综合指标计划,提出宏观控制的主要指标,协调和平衡重大比例关系,起草年度计划报告和重要综合性材料,组织进行经济预测和监测,提供计划执行情况的季度、半年和年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负责承办有关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研究国内外经济动向及其对我县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针对本县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送交县发展和改革局征求意见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的协商、协调工作。协调抓好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牵头组织县域经济考评工作。
(三)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股。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安排,组织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资金筹措等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主要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全县年度各行业申报上级项目资金计划,并组织上报;开展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季度、半年及年度分析。做好全县固定资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提出审核上报意见,以及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或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对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监督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社会发展股。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事业中的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卫生、科技、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民政、扶贫、文物、档案等方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监测分析社会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组织提出全县使用政府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监督计划实施。统一归口办理社会发展事业需县级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以及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指导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和规划实施。
(五)工业、经济贸易和利用外资股。负责全县工业与高新技术项目的审核和前期工作的组织;负责新建工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审查以及协调、管理;统一归口办理需上报自治区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由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计划。负责组织研究全县流通业、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上级审批、核准、备案物流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全县流通业、现代物流业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流通体制改革的调研,并提出对策及建议。编制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计划并提出贷款的备选项目;做好利用外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申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的初审意见工作。
(六)交通能源和资源节约股。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交通运输、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交通、能源基本建设项目。协调交通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上级审批、核准、备案并统筹协调环境污染防治、循环经济、节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本建设项目和示范工程。
(七)农村经济发展股(挂以工代赈办公室、挂西部开发办公室)。指导全县农业、林业、水利、移民、畜牧、农机等农口部门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参与研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编制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林业、水利、移民、畜牧、农机等农口部门政府性专项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归口办理需县级审批、核准、备案以及转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农林水生态建设项目。负责编制全县以工代赈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项目上报,负责对以工代赈在建项目的检查、监督管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牵头负责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做好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的制订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在建项目的检查、监督管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根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研究提出全县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县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全县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专项规划;协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市西部办布置的其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八)价格综合股。负责物价有关行政事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价格调控方案,按价格管理权限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价格法规及承办有关价格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研究价格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价格宣传、统计、信息等工作;组织协调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和行业价格自律。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有关收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和调整有关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颁布的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制订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协调处理县内重大价格争议问题;提出重要商品价格补贴方案和建议;负责指导全县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廉租房和房地产价格等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法规和规章;按照灵川县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的规定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规范、征收、使用等管理工作。提出全县旅游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制定和调整全县旅游价格;协调处理县内重大旅游价格争议问题;负责指导全县旅游价格管理工作。
(九)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股)。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并组织建立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和储备计划的落实和轮换。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仓储设施建设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储备粮和物资的技术、质量标准检测工作,具体承办代储自治区级储备粮、县级储备粮及应急物资储备的经常性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信息、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供求平衡、社会粮食调查、行业统计和分析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有关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监督检查县级储备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质的认定和审验。负责储备粮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十)服务业股。负责统筹协调服务业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预警监测全县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统筹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服务业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牵头组织全县服务业联席会议,承担灵川县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发展、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我县国民经济动员建设和发展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简介:
局长:蒋永威,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2001年1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主持全局党务、行政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重大项目筹备建设、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
副局长:梁海宁,男,壮族,1983年2月出生于广西扶绥县,2005年6月参加工作,201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灵川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主抓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负责经济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综治维稳、机关效能、绩效考评、档案管理、车辆调配、清洁责任区卫生管理、工青妇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牵头负责政务窗口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县公车改革办日常工作,协助局长抓好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局长:苏建忠,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1998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水电学校水工科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毕业,大专学历。现任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股、价格综合股、价格服务中心、工业、经济贸易和利用外资股、交通能源股和资源节约股,服务业股、评审中心、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县域经济考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局扶贫联系点工作、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和监管、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作。
咨询电话:0773—283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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