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荔浦市花篢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政府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决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3、负责制订并施行本乡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制度以及完成计划的行政措施;
4、领导和监督乡政府各职能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5、负责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开展科技兴农、兴企、兴镇工作,完成农业、企业生产指标等任务;
6、编制乡级年度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监督村级财务;
7、指导、协调村(居)委会发展农村经济;
8、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内设机构
花篢镇人民政府内设有下列机构:党政人大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
三、领导信息
镇长:诸葛桂聪
副镇长:赖长发、莫光宇、杨洁
咨询电话:0773-7228271
办公地址: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