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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73-721355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38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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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 市委和荔浦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 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

(四)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 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 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 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 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协调 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全市渔政渔港。

(七)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地方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牧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本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桂林市的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 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 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助项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 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 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及荔浦市本级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 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 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 植物疫病防控、畜牧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应急、督办、公共机构节 能减排、政务公开、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办理人大 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评选、表彰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二)人事股。参与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 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局 管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组织直属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机 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提出全市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 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 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四)农办综合股。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市委 领导农业农村工作讲话以及市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重要工作部署 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组织对市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 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促、协调完成市委领导交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 题的政策研究,参与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五)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承担全市农业农村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牵头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行政应诉、负责普法宣传。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加强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 展的政策措施。起草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 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参与指导全市“菜篮子”基地 建设。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内部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协调推进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美丽荔浦”乡村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村示范园区建设。

(八)市场信息化股。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督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农情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生产统计、灾情统计、信息采集工作。负责收集、采编、审核网上发布的“三农”信息。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编制农村经济年度计划,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调研,定期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动态调研,牵头撰写季度、半年和年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

(十)水产畜牧兽医股(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组织起草畜禽、渔业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组织实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拟订渔业发展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渔业经济发展。负责各级惠渔政策落实。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水域禁渔期制度。协调指导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组织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监督指导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起草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拟订动物防疫和检疫的工作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预警,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无规定 动物疫病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落实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二)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计生工作。

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莫燕武:党组书记、局长

姜超斌:副局长

覃素异:副局长

何培干:副局长

林丽萍:副局长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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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设有215个窗口,分为5个功能区。2楼主要面向群众,分别是“A区—房屋交易服务区”和“B区—社会事务服务区”。3楼主要面向企业,分为“C区—建设项目审批区”和“D区—商事登记服务区”。4楼为“行政审批办公区”,为建设项目提供集中审批服务。目前,共进驻审批服务部门50个,市直44个具有行政审批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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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3-2823286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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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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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3-7228271

办公地址: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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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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