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3-7229233 传真:722938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早上:8:00-12:00; 下午:15:00-18:00。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荔浦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荔浦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是荔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第三条 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荔浦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 规规定,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城市测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工作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综合协调作用。根据市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 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按权限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进行规划监察,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市规划法治宣传教育。

(八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指导镇乡村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管理部门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会同园林绿化等部门进行全市风景名胜区评定及规划的审查报批。

(九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城市测量行业管理,制定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和管理城乡规划、测绘指定性和有关科研任务,组织开展市本级规划设计方案征集评选工作,组织建设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规划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

(十)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全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的属地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五)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六)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对外合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

(十七)根据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林市委、桂林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 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 法违规行为。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监察管理和工程建设违法违章的调查取证;负责现场核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违章、违法建设,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二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荔浦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信访股。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四自然资源调查管理股。

(五开发利用股。

(六国土空间规划股。

(七城市和村镇规划管理股。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

(九)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

(十执法监察股。

(十一)财务股。

(十二)档案股。

领导班子

唐小杰:男,汉族,广西全州县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莫三才:男,汉族,广西荔浦市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曹敏华:女,汉族,广西荔浦市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韦远扬:男,壮族,广西荔浦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简介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中心设有215个窗口,分为5个功能区。2楼主要面向群众,分别是“A区—房屋交易服务区”和“B区—社会事务服务区”。3楼主要面向企业,分为“C区—建设项目审批区”和“D区—商事登记服务区”。4楼为“行政审批办公区”,为建设项目提供集中审批服务。目前,共进驻审批服务部门50个,市直44个具有行政审批和服。。。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773-2825545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8号-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
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3-7228271

办公地址: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