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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城乡规划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权限对辖区范围内的建设行为进行规划建设监察,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法制宣传和教育。
(二)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道路、管线、桥梁、临时建筑和其他工程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风貌、建筑设计方案和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以外属于雁山区管辖范围的镇、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现场验线,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属于雁山区管辖范围的镇、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参与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镇、乡村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属于雁山区管辖范围的镇、乡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备案;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属于雁山区管辖范围的镇、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管理以及新型墙材、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参与雁山区统筹推进的住房和建设方面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概算、审查等工作;参与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的评审。
(四)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招标和建设监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核发城市规划区以外属于雁山区管辖范围的镇、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负责辖区范围内农房建设审批和监管工作,对辖区范围内农房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风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批;负责办理农房建设的现场验线,核发农房《桂林市雁山区建房施工许可证》;监督检查农房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六)负责辖区内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村镇建设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七)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八)负责全区房产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3-2823526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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