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根据需要编制城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订各城区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二)按要求组织实施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污染减排、城考、“创城”工作,负责行政辖区内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污染源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污染源限期治理及整改、污染治理设施现场监管、污染治理设施闲置审批。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排污单位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城区烟控区、噪声达标区的现场监督管理。
(七)负责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日常巡查工作。
(八)负责辖区环境信息、职责范围内的环境统计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承办职责范围内的各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提案、议案及群众来信来访。
(十)负责辖区环境保护能力的建设。组织辖区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
(十一)承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城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无
三、负责人:苟斌国
咨询电话:0773-3833899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与万福路交叉口鼎晟大厦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367629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70号桂林国家高新区创意产业园创意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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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