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参与辖区涉农相关政策制定。负责编制和实施本区农业、林业、水产畜牧业和菜篮子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综合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的各项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三)负责引导主要农产品稳定生产,培育发展特色农作物,协调实施“菜篮子”工程,引导农作物种植和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建设具有区特色的农业生产布局。
(四)负责指导休闲农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品牌培育、创建和质量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为企业提供融资、技术、人才、信息、创业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乡村振兴建设组织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辖区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作,统筹推进山、水、田、林、村容村貌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七)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资源环境与保护工作;负责各类新能源在农村的开发利用和技术推广、综合协调等工作。
(八)组织制订全区水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水利工程用地规划并负责监督管理。
(九)统一管理全区水利工程、各类河道、河口、堤防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河道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组织和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城乡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十二)指导农田水利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林业工作、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咨询电话:0773-2823286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11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898205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芳华路48号(叠彩D3小区东北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