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开展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马山县气象局设有以下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职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宣传、档案、信访、应急安全、外事、接待、后勤服务,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
(二)马山县气象台。主要负责本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本级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和气象灾害应急服务、本级综合气象观测工作、承担气象观测装备的运行、维护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工作。
(三)气象服务与防雷中心。主要承担本级专业气象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和气候应用服务、气象科普与宣传、雷电灾害防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三、下属单位
马山县人工影响中心(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马山县人工影响中心(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成立于2016年9月,是马山县气象局代管、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是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完善马山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制定作业计划和方案、发布全县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作业条件临近预报、预警、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县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办公地址:马山县白山镇合作社区伏塞岭
(二)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负责人:黄荣生
(四)咨询电话:0771-6822311
咨询电话:0771-682525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威马大道19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