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各项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全市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和各单位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横州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城乡调查统计股、工业投资统计股。
负责人:横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陆世杰
三、下属单位
(一)横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横州市统计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横州市社会经济普查、统计工作。
(二)横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横州市统计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全国性普查工作,管理、开发利用全市普查数据;承担全市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单位名录库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参与其他统计调查工作。
办公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7楼。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方式:0771-7222382
咨询电话:0771-7263976
办公地址:南宁市横州市国泰综合楼2号楼1-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71-5536628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政府大楼1号楼7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