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划。
(二)负责基层党组织、政权建设,协调社区服务。
(三)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五)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咨询、信息引导、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发展城乡社会公益福利保障事业。
(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七)负责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大和政协联络工作。
(八)负责文化、体育、卫生、科技、信息建设工作,做好优抚、殡葬、优生优育和农、林、水等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权和工作任务。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57—319711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林城路40号 新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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