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第一条 根据《中共绥化市委办公室、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绥化市北林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委依法治区办下设综合组,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第四条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地方性法规授权应由区政府负责的应用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间题。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警务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55-12345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7859922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房产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8315501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邮政编码:15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10757人围观过
4226人围观过
1812人围观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