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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肇州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公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公路行业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贯彻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运输及城市客运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汽车租赁、共享交通模式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权限提出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
(五)承担权限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权限内公路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指导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建设和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省级、市级、县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权限内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和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城市客运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会务、督办、文电、信息、档案、安全保卫、保密、信访、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对全系统财务工作进行检查。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抓好行业人才队伍管理建设工作。
(二)业务与安全管理股(政策法规及规划股)。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建设、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市场建设等各项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组织或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三)工程与质量建设管理监督股。参与编制全县公路建设、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施工设计的变更、工程技术规范的采用、工程量增减、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工程质量、进度情况,掌握工程质量进度动态;组织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办法、制度和规定。拟定权限内公路路政、养护、运营、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权限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处理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审查处理工程变更报告,牵头相关部门履行工程变更程序,指导实施工程变更;负责对施工单位驻地建设、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各合同段之间的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组织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监督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时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交(竣)工验收;受理、仲裁工程质量问题,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战备公路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公路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承担军地沟通协调、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配合市站做好本地区的公路造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考核和评价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承办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政务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对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进行行业管理。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等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负责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张雪峰负责交通运输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副局长祁小馨 负责局党务、常务、信访工作。协助局长负责人事、财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主管综合办公室、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共青团工作。分管公路客运站、客运公司。
副局长焦巍 分管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协调油田服务保障中心和筑路指挥中心。
副科级干部韩克春 负责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编制、申报,公路建设、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主管工程与质量建设管理监督股和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副科级干部孙亮 协助局长负责道路运输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主管业务与安全管理股、行政许可股,分管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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