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街道办事处职能信息
一、职能职责
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构建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党管武装、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工作。
(2)依法实施监督。联系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
(3)推进民主协商。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带领辖区内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为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献计出力。
(4)强化执纪监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5)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依法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依法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6)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和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7)维护公共安全。协助、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负责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
(8)动员社会参与。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动员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服务。
(9)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辖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领导班子成员
刘 哲:银浪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人大工作,分管人大工委办。
王 立 国:银浪街道办事处主任,政协工委主席。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信访、政协工作,分管政协工委办。
闫 鹏 飞:银浪街道纪工委书记,协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主管党群服务中心,分管党建、国企退休党员、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城市创建、网信、民族宗教、巡察、督查考评、统一战线、侨务、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保密、档案等工作,受党工委和办事处委托负责有关工作。
程 雪 峰:银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主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分管社区建设、民政救助、地名、老龄高龄、慈善、社团及民办非企业、退役军人、招商、就业失业、困难群体救助、优化营商环境(一站式服务)、统计、卫生健康、红十字、文化、体育、教育、社保、医保、残联、养老服务、关心下一代、疫情常态化等工作,受党工委和办事处委托负责有关工作。
徐 东 旭:银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任),协助主任负责综合执法工作,主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稳定、网格服务管理、市场监督、经济统计普查、非法集资、招商、工业信息科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安全、司法、人防、消防、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城市创建、水务、防汛、河湖治理、自然资源、铁路护路、法治、反邪教、精神病管理、办事处车辆管理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1)负责党政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议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3)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
(6)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
(7)加强党管武装、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工作。
(8)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9)其他党政综合协调工作及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银浪街道办事处三楼306室。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1)负责民政、卫生和健康、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残联等各类事务性服务工作。
(2)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指导社区开展工作。
(3)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4)负责培育、扶持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丰富和拓展便民服务内容。
(5)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日及重在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6)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国、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
(7)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整合计生、民政、医保、社保等分类窗口,可根据工作量和办公场所实际设置窗口数量,推行“一口受理”平行接件模式,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合作”。
办公地点:银浪街道办事处二楼201室。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职责(加挂社区指导中心牌子)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合方针政策。
(2)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3)负责组织开展街道综治各项工作,承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反邪教、社区戒毒康复,以及依法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
(4)处理信访请求,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配合做好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教育、疏导、劝返信访人。
(5)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改正或者排除,并向区应急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
(6)其他社区治理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银浪街道办事处二楼201室。
(四)党群服务中心
(1) 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组织等业务。
(2)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
(3)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
(4)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街道办事处三楼306室。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 系 人:张 静
联系电话:0459-6866077
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街道办事处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