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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应急管理局

敦化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433-621938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敦化市沿江路2135号 邮政编码:133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00-16:30(冬令时) 8:00-11:3013:30-17:00(夏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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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敦化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2019年3月19日挂牌成立,整合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公安消防、防汛抗旱、救灾救助、地质灾害等相关职责,主要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着全市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防震抗震5个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任务。按照部门职能设置9个职能科室和1个党的工作机构。 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边组建、边应急”的原则,突出本职,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落实责任,牢守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强化措施,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在守初心、强担当、促落实的同时,着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工作体系。连续被评为全市模范单位、全州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一名,多次代表接受国家和省级检查,各项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并于2021年荣获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领导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大文  主持局全面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桂文哲  负责财务、防汛抗旱和政策法规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防灾减灾指导科(地质灾害)、法规科、政策研究室;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公  振  负责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和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指挥中心、火灾防范指导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应急救援中心;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文彬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综合协调指导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宋国泰  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和行政审批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办公室、工会、人事科、行政审批科、宣传科、教育培训科。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协调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监督全市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监督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监督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指挥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初期处置和火场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定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机关后勤服务和机关车辆管理,全局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日常政务等工作。负责总务、对外联络、接待等行政工作。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承担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开展普法和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政治处)。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传达和督促落实关于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指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举报信息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工作。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定综合防灾减灾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三)综合协调指导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省州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市政府绩效考核迎检、有关行政审批和其他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许可证发放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和其他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依法检查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查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事故调查评估和统计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医药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性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政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软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负责党员干部考核、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和党课教育会议。负责落实机关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党员参加各类培训。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张大文 

敦化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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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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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3-6240267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丹江街道沿江路1555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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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敦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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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3-6570215 传真号码:0433-6221997

办公地址:敦化市丹江街沿江路1555号,邮政编码:1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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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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