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乾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乾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438-822886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安定大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1400

办公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乾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44号)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乾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9〕3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乾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县商务局、县中小企业发展局牌子。

第三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贯彻落实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县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企业的管理,提高行业综合素质与核心竞争力。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工贸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全县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扭亏增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国家、省和市对口部门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的申报;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和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贯彻落实高技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协调铁路部门,确保重点企业原材料及产品的铁路运输;负责全县铁路道口管理;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企业电力需求状况,协调解决工业用电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八)负责指导全县全民创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广泛吸纳社会人员就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负责全县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服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

(九)贯彻落实电子信息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参与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审查并实施管理;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指导全县软件业发展;执行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全县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

(十)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全县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落实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工业装备技术水平,按照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承担全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承担县级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质燃料油、燃料乙醇)、汽车配套、装备、机械、建材行业、食品、医药、消费品等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相关政策。

(十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贯彻执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四)贯彻执行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五)承担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照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企业除外)。

(十八)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十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招商引资、横向经济技术协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定全县招商引资政策规定和办法措施;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招商引资、横向经济技术协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二十)负责指导、调度、汇总、检查、考核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贯彻实施省、市、县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二十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卫、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劳资及编制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交通能源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县有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企业改革方案;承担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兼并破产和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金融债务化解工作和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负责局属企业的财务监督、检查及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参与各种运输方式的组织协调;协调处理全县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外贸货物运输工作;负责全县铁路专用线和铁路道口管理: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提出工业用电相关政策;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企业电力需求状况,协调解决工业用电供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企业用电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进网作业电工管理办公室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参与拟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协调组织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县节能监察中心日常工作。

负责用能单位履行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依法实行监测,对设计、生产单位是否采用或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节能执法活动及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受理全县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查处严重浪费能源及其他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备案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和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三)投资技改科

组织拟定并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制定工业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及全县用于工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负责分析考核工业固定资产完成情况;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技改专项资金的审核与上报工作;研究拟订非政府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技改项目的备案、审核、核准、审批等前期工作;研究拟定和落实工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和措施;负责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点技术创新、新产品试生产(新技术推广)等项目计划和专项资金年度投资方向;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组织国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指导全县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根据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全县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根据授权,处理涉外无线电相关事宜;协调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四)民营经济发展科

负责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拟订中小企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审核与上报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乡镇企业工作;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申报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负责提出企业发行债券的初审意见;推进全县股权质押融资工作和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导和协调全县工业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加强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人才工作和企业培训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县企业家联合会日常工作,搭建和完善为企业家服务的平台。

负责指导全民创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广泛吸纳社会人员就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负责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整合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各类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诚信制度建设;负责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调度及专项资金的审核与上报工作;指导全民创业、创业辅导、教育培训、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者素质;负责军民、军工工作。

承担全县通用机械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制定地方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地方性配套体系建设;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消费品、医药及食品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全县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计划。

(五)安全生产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管理职责,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六)运行监测科。监测、分析工贸企业日常运行,分析各阶段工贸经济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开展企业产需衔接和扭亏增盈工作;提出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承担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经济运行统计工作和工贸企业入统口径工作;搜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贸经济运行信息。

(七)招商科。负责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调度、检查、考核及评比等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八)商贸科

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的发展政策;组织全县参加中国国际进出口博览会的相关工作:组织我县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参与东北亚地区经贸相关事宜;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相关政策,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授权代表县政府参加国际贸易组织的相关活动。

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开展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企业除外)。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组织推广行业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进城乡高效配送发展;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商业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我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对拍卖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全县会展业发展秩序;  组织我县企业参加国内重要展会;贯彻落实我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

(九)流通科。负责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贯彻落实规范市场体系的相关规定;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配合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成品油零售企业发展规划;对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的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做好申请成品油零售企业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资格材料的上报和备案工作,指导完成全县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年检工作; 对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商务行政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相关政策。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五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2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

第六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通知。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执行。

  

负责人:刘振辉 

乾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简介

松原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松原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为加快“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规范政务大厅管理,改进政务服务人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结合松原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大厅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要进一步。。。
松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松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438-2289809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829号    邮政编码:13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乾安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乾安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咨询电话:0438-8252020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宇宙大街1898号, 邮政编码:1314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乾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乾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8-8239501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宇宙大路1898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5-9月)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令时:(10月-4月)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6:30

乾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