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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气象局

集安市气象局

联系电话:0435-632250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集安市太王镇果树村3组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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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气象局职能信息

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全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履行雷电灾害防御社会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全县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全县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全县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全县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县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文件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综合协调、目标管理、信息宣传、文秘档案、人事人才、党团妇群、纪检监察、文明创建、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承办各类会议、活动;负责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 

2.负责计划与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实施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社控、政府采购、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负责本局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应急与减灾科。  

1.负责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基本气象业务服务及公共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象探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及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负责气象为农服务管理;负责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部门间的科技合作工作。 

2.负责防灾减灾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及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负责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等社会化队伍组织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气象灾情的调查评估管理工作。 

3.负责社会管理工作。负责本县气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管理;草拟本县气象规范性文件;负责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组织管理本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防雷产品市场监管和防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本县雷击风险评估;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系留升空物的管理;负责政务大厅气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与本县人大、法制办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气象台(观测站、预警中心) 

1.负责预报服务工作。根据市气象台指导预报,制作、发布本区域各类预报产品,包括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气候预测、气候资料、气候区划、气候评价以及相关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和农业气象预报工作;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时临近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灾情收集上报;开展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业务;承担政府决策、重大活动及地质灾害预报及服务工作;承担气象应急保障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对气象服务工作的有关任务。 

2.负责综合观测工作。负责地面气象观测资料的采集、录入、传输工作;负责区域自动气象站探测数据质量控制;负责各类探测仪器设备的日常巡视、维护;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 

3.负责信息网络管理工作。承担网络、计算机、通讯设备、视频系统等网络设备的管理与安全维护工作;组织规划全县气象信息网络的发展和布局;负责气象技术档案和气候资料的管理;负责探测装备、区域站、显示屏的维护工作。 

(二)气象服务中心。 

1.负责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专业专项气象产品的制作和服务;负责气候资料的管理和服务;开展生态、旅游、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服务工作;开展气候预测和影响评价工作。 

2.负责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短信业务服务和12121语音气象服务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电视天气预报栏目、气球施放等科技服务工作;负责媒体气象服务工作。 

3.负责防雷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工作;负责本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击风险评估。 

4.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人影作业期间的指挥、协调工作,指导做好关键期的人影服务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政策争取、落实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及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加强对人影、防雹炮弹购买渠道的管理、监督,杜绝责任事故;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和任务。 

(三)农业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气象工作。开展农业气象观测、情报、预报服务;开展区域站、墒情、灾情资料收集及应用;负责区域自动气象站探测数据质量控制;开展农用天气预报、特色农业服务。  

联系电话:0435-6322508  

办公地址:集安市太王镇果树村3组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322508  

负责人姓名:徐正爱 

集安市气象局领导简介

通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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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以建设政务云平台为支撑,打造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构建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一、什么是云平台? 转向云计算,是业界将要面临的一个重大改变。。。。
集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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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5-6228186

办公地址:集安市锦江西路52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集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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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夏季 8:3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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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5-33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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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秋冬季),8:30-11:30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集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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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5—6212120

办公地址:通化市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 邮政编码:1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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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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