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工会办、党政办、组委办、宣委办、纪委办、武装部、综治办、共青团、妇联办、人大办、财政所、工业办、民政办、扶贫办、统计办、卫教办、计生办、环保办、信访办、社会保障办、建设办、宜居办、安监办、食品监督站、交通办、老科联、政协工委办、便民服务中心
三、领导成员
党委书记:李 东
党委副书记、乡长:李鹏飞
人大主席:张 宁
党委副书记:李 智
人大副主席、党委统战委员:张 乔
党委组织委员、副乡长:齐 心
副乡长:张皓楠
副乡长:潘博
党委政法委员:关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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