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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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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凤城市振兴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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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性债务及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方面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门户网站建设、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室

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参与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票据,监督管理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负责组织或参与经济社会、财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前瞻性课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财经领域的重要信息、动态,提出相应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调研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市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组织开展会计人员教育培训。

监督全市各部门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法规、制度、政策情况,监督市级预算内外收入的征收、解缴、退回和支出的使用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全市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研究提出运用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政策调控经济、社会和收入分配政策建议,监督全市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情况,组织本级非税收入征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全市财政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

(三)资产管理室

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政策,承担市本级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负责市本级资产配置,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与税务部门定期核对矿产品品种与数量,遇到跨部门问题上报矿管委并协调相关研究落实;对凤城地域的矿产资源企业运输进行依法监管和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在本市境内开采、加工、经营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规范和管理。

(四)预算国库室(绩效管理室)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加强预算收支的预测。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下转移支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组织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信息公开、中期财政规划,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综合性审计相关工作。

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及动态监控,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工作。

拟订财政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组织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以及运行监控、实施评价、考核,指导各相关部门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评价结果运用。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室

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备案管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贯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备案,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室

承担行政、党派、群团、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党派、群团以及国防领域地方财政事权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党政机关公务活动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七)教科文室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八)经济建设室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商务、供销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研究落实国家、省、市重大粮食流通财政补贴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财务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参与制定和落实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有关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相关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管理,研究落实国家、省重大粮食流通财政补贴政策,研究提出粮食风险基金支出政策,承担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管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九)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室

承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住建、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国土、林业草原、环保、住建、保障性住房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土地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国土测绘、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自然资源调查和管理、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棚户区改造、城乡化建设等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十)农业农村室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现代农业、水利、农田建设和管理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和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十一)社会保障室

承担社保、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全市就业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及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等政策体系的建立,研究建立可持续的养老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体系,承担全市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和预决算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十二)债务金融室

拟订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债务举借规划,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承担控制新增一般债务和地方专项债券发行指标任务,按规定开展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PPP财政相关工作,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监管,负责对接国家、省、市有关基金,指导监督相关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三、领导分工

  吴松(党组书记、局长):领导财政局全面工作。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财政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张成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预算国库室(绩效评价室)、债务金融室、行政政法室、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按照财政局领导分工,负责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的工作任务。

戴丽晶(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济建设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室、教科文室、综合室。按照财政局领导分工,负责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完成党组书记临时交的工作任务。

王延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资产管理室、农业农村室矿产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完成党组书记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勐(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分管社会保障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室。按照财政局领导分工,负责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完成党组书记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凤城市财政局领导简介

丹东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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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成立于“五制式、六公开”、“三项制度、六项特色服务”等改革举措,目前正按照为促进创业降门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增便利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努力实现“3540”的改革目标,即:新开办企业。。。
丹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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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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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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