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杭州市和本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二)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监督和管理下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三)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负责、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和研究评论,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负责全市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和全民健身工程的规划、布局、管理工作。指导文化艺术、旅游、体育行业有关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导、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严州文化研究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并协调全市文物的研究、发掘、保护、抢救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规划及公共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七)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业监管,指导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国内外交流合作和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市本级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推广,指导、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体育赛事、旅游宣传品制作,推进会议与奖励旅游促进工作,扩大建德文化、旅游和体育的影响力。
(九)统筹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十)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十一)指导和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及安全播出,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二)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和旅游国际化战略,加大文化旅游体育推广和区域合作力度,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办公地址:建德市国信路166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1:30 14:00-17:30,冬令时:8:30-11:30 13:30-17:00
内设机构简介:
(一)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电子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综合考评、干部人事、财务及国资管理、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指导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推进行业党建。承担实施全市文化旅游体育相关普法、行政许可、行政应议、行政应诉等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和拟订机关规章制度。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和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组织实施文化和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重点惠民项目。承担市级文化和旅游体育系统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旅游咨询服务等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艺术科。拟订全市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和研究评论,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艺术、文化研究和重大专业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艺术教育工作和旅游演艺创作演出。指导文化社团开展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名录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深度融合。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和相关业务工作,负责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行业管理科(挂广电科牌子)。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体育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安全播出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承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工作。监督宾馆、民宿、旅行社等行业标准的实施,推动服务品质提升。指导旅游体育行业协会业务和相关培训工作,组织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协助市体育总会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和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综合协调、指导文化市场和旅游体育行业安全和监督管理。
(五)产业促进科。拟订全市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和培育全市休闲产业。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支持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特色潜力行业整合转化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重点产业项目。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体系建设及旅游商品创新。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度假区等的规划实施、A级景区景点评定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工作。
(六)市场推广科。拟订国内外市场开发、形象推广专项规划和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和旅游国际化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国际及港澳台市场交流、形象推广和促销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境外旅游宣传品制作及会议与奖励旅游促进工作。牵头区域合作,指导全市国内旅游宣传品制作。牵头协调全市旅游节庆和重大会展工作。策划组织融合旅体的重大体育赛事,打响品牌赛事。组织协调全市文化旅游体育电子信息化、数字化工作,承担全市文化相关门类和旅游统计工作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社团开展活动。
(七)体育科。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各类人群(含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及全市各单位、各行业、各团体开展体育健身工作和活动,负责相关业务培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指导、管理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市体育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青少年)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及市以上各项体育竞赛的集训和参赛工作。负责全市裁判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和运动员、裁判员等级的核准、申报工作。
咨询电话:0571-85257858(咨询)、0571-85257909(内部监督)、0571-12345(旅游投诉)
办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8、9楼, 邮政编码:31002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冬令时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夏令时 上午 9:00-12:30 下午 14:30-18:00
咨询电话:0571-64768696 ,64712345-8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德市浙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科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各类人群(含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及全市各单位、各行业、各团体开展体育健身工作和活动,负责相关业务培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指导、管理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市体育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青少年)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及市以上各项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