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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69-23391002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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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是东莞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协助省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园区、镇(街道)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参与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区域大气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和重点流域、海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核应急管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国家、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统筹发布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承担碳排放交易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

(十一)对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有关专项督察,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负责生态环境标准的指导落实和宣传推广,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指导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五)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本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协助开展国家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六)划入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应当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东莞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积极创新机制,大幅简化流程,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在2015年各地市“三率一数”、镇街办事站、与主厅联通等指标评价中,东莞均名列全省第一。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
生态环境部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入口
生态环境部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入口
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让“互联网+”这个时髦的词汇进入了公众视野。随着社会越来越多领域都迈入了“互联网+”时代,对于政府政务工作来说也要适应这种变化,由此,“互联网+政务服务”应运而生。“互联网+政务服务”就是以公众需求为核心,在传统电子政务基础上利用。。。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69-12345,0769-22222302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咨询电话:0769-22830360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69-12345

办公地址:东莞市鸿福路与东莞大道交会处(原东莞国际会展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咨询电话:(020)87539994

办公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咨询电话:020-87532305(非辐射类环评审批)、020-87532136(固废类事项)、020-87531393(辐射类事项)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1楼政务服务窗口全部窗口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45-12:00 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上午8:45-12:00;星期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3年09月06日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地址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地址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3年09月06日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功能区直属分局 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松山湖功能区范围内“1区9镇”的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工作。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前移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建立承接事项指导、协调、监管、备案工作制度。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永配 联系电话:0769-22892031、22891220、22890039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各办事窗口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各办事窗口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3年09月06日

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综合三区)联系电话:0769-22835999(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单位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1-33号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