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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发布者:时间:07-08

分类:资料下载 > 综合服务

相关资质:

发布机构:贵州省教育厅(网上办事大厅)

内容摘要


函 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

兹有你特区居民____________,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香港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于我省(区、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现需该居民提供无犯罪纪录证明,请你单位协助予以开具。

函复为盼。

联系人姓名及职衔:李毅,师资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办公室电话:020-37629156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1702

盖章

_______省(区、市)教育厅(教委)

_______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