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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发展改革局

滨州市滨城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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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发展改革局职能信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以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落实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参与研究全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区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对省、市、区重点项目和国家、省、市、区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区农村经济、工业、能源、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七)负责全区能源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意见,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负责全区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源信息。负责全区油区管理,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八)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区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区域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区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力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军民融合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有关发展载体培育创建和重点示范项目。     

    (十三)研究提出全区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实施滨城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两大战略。承担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研究全区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依据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权限、程序和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重要农产品的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有关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监管和服务工作。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协调、配合驻滨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区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研究拟定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改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联系协调驻滨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拟订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根据区政府授权,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指导非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私募投资管理机构业务有关规则组织实施监管工作。参与区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和协调工作。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负责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负责全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健全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承担区金融改革发展和维护金融稳定有关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六)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区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滨州市滨城区发展改革局领导简介

滨州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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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8〕23号)要求,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供给能力,结合滨州政务服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
滨州市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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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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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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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发展改革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
滨州市滨城区发展改革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3年06月17日

滨州市滨城区发展改革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督查、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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