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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联系电话:(0751)862273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 邮政编码: 512026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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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本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确定大气、水纳污能力,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参与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组织申报中央、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和重点流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国家、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负责核应急管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导监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九)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统筹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设。组织实施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情况进行调查评价。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生态环境信息。参与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承担碳排放交易管理等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参与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管理工作。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和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负责生态环境技术规范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合作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应当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督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韶关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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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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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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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51-8877830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24栋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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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1—8891901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1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咨询电话:(020)87539994

办公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咨询电话:020-87532305(非辐射类环评审批)、020-87532136(固废类事项)、020-87531393(辐射类事项)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1楼政务服务窗口全部窗口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45-12:00 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上午8:45-12:00;星期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韶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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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51)8884114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128号市政府大楼。   邮政编码:5120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各办事窗口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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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3年05月11日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单位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24栋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54-56号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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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3年05月11日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装备、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