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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民政局

昌邑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36-7212444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交通街68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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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民政局职能信息

市民政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潍坊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昌邑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镇街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镇街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做好全市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和省、潍坊市及我市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潍坊市和 我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依法承担划转到市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市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内设机构及在职责

1.办公室(挂规划财务和人事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宣传、年鉴史志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工作,参与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指导全市民政标准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分配管理民政事业资金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2.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挂慈善事业促进科牌子)。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及其监督检查。承办中央、省、潍坊市和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区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的相关政策。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稳定工作。

3.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挂市区划地名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拟订全市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各镇街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及各镇街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制定市区地名标志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划、界线地名档案,审定本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4.儿童福利科。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等机构相关工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助学、社会救助等范围并提供相关资助;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专业服务;及时受理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转交事项,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市收养登记工作。

5.社会事务科(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社会工作科牌子)。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办全市经营性公墓的申报。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做好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昌邑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1.昌邑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整合昌邑市慈善总会服务中心、昌邑市救助服务站,组建昌邑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昌邑市慈善总会联络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梳理各类社会救助事项,以及救助工作的政策衔接、政策培训、业务咨询、监督管理、信访投诉、转办交办等工作。协助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协助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及其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承办中央、省、潍坊市和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协助监督检查各镇街区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救助的相关政策。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承担市慈善总会日常工作。与境内外慈善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发动社会力量筹集慈善资金,管理市慈善总会资金。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市内外通过市慈善总会捐赠的赈灾款物。负责组织各种社会慈善公益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开展救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负责做好慈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救助服务。承担接收全市公安机关、妇联等有关部门护送或主动寻求庇护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服务。承担对全市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帮扶服务。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昌邑市社区工作服务中心

昌邑市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更名为昌邑市社区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区工作服务中心)。市社区工作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为城乡社区管理服务、制度建设、规范提升和镇街区社区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功能设置等提供政策指导等服务。负责社区建设调研,收集、调查、落实居民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方面的诉求,协调城乡社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昌邑市婚姻登记中心

昌邑市婚姻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市婚姻登记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协助处理违法婚姻行为等。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昌邑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整合昌邑市殡仪馆、昌邑市百家埠公墓服务所,组建昌邑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昌邑市百家埠公墓服务所牌子。

主要职责:开展殡仪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遗体运输、存放、火化、殡葬用品销售等业务。负责遗体运输车辆的管理,并进行业务指导服务。负责中心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维护百家埠公益性公墓,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骨灰安葬、骨灰安放及其服务维护工作。倡导文明殡葬、移风易俗,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昌邑市民政局领导简介

潍坊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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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疏通申报渠道,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办加强了对各部门、镇(街、区)、社区工作人员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外网申报操作培训,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技能和办事效率,目前已开展事项录入培训6次、操作培训6次,共计600余人。充分发挥镇(街、区)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保证各镇。。。
昌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昌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咨询电话:0536—7219991

办公地址:昌邑市奎聚街道交通街中段路南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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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昌邑市政务服务中心
昌邑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6-7219902

办公地址:昌邑市奎聚街道交通街中段路南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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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昌邑市人民政府
昌邑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36)7211936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平安街166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昌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对外联系电话及地址
昌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对外联系电话及地址
95商服网 2023年04月24日

昌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昌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对外联系地址在哪儿?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文昌南路167号昌邑市婚姻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市婚姻登记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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