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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发展和改革局

潍坊市寒亭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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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区发改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区、市及省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提出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政府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区农村经济、工业、能源、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七)贯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区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一)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全区能源预测预警。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三)研究提出全区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实施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两大战略。承担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全区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省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的收费法规政策。承担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和价格听证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十六)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吞吐调节计划建议。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和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十七)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依法承担划转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推进本单位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区规划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发展战略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提高决策水平,增强前性、针对性、协同性。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发改局作为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审核转报管理工作。区商务局作为市商务局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食糖、羊毛、毛条等进口关税配额审核转报管理工作。

2.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需要由省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区工信局负责转报。需要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区发改局会同区工信局审核后,区发改局负责组织上报。

3.关于建设项目管理。⑴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区发改局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⑵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区住建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查工作,配合区发改局审批概算方案。区发改局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会同区住建局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类招投标)招标投标活动。区发局负责对区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4.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区发改局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区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区工信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落实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负责城区节约用水工作,负责代收城区污水处理费(城区范围界定为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5.关于成品油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发改、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区发改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区工信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区发改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区交通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上属单位管辖范围除外),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区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区应急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成品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6.关于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区发改局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区能源规划相衔接。区工信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指导我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地方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关于区级救灾物资管理。区发改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权限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8.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区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区级行政复议案件;区发改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规划科。负责文电、会务、值班、督查、信息、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维稳、信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分析研究全区及市、省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 

2、业务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全区煤炭、油气开发以及火电、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省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贯彻落实国家、省、区的收费法规政策,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 

3、动能转换科。负责衔接平衡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和资金。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区新旧动能办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潍坊市寒亭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

潍坊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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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疏通申报渠道,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办加强了对各部门、镇(街、区)、社区工作人员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外网申报操作培训,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技能和办事效率,目前已开展事项录入培训6次、操作培训6次,共计600余人。充分发挥镇(街、区)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保证各镇。。。
潍坊市寒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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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13:00-17:00(冬季)

潍坊市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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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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