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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632-868770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01号

办公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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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水务法治建设工作,拟订促进全 市水务发展的政策;参与拟订城市供水排水的政策法规、发展 规划、改革措施;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政 策建议;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

(二)负责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以及重要区域和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方面的工作;指导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对

水务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水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市级水务资金和水务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除外)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资

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

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指导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协调落实、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

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市)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协调与落实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及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南四湖湖东堤水利协调管理工作;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

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工作;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法规,编制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组织查处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区(市)间的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调处市际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二)负责全市水务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指导水务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务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提出意见,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实施; 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市城乡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

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法律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节水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水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市城市管理局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制定园林绿化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市城乡水务局负责水资

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水环境的质量监测、调查评价等工作,发布水环境信息,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湖污染防控,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两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3.关于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市城乡水务局负责组织对地下水实施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实施监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监测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 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应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和共享地下水监测信息。

4.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市城乡水务局负责会同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指导区(市)发放《采砂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指导区(市)发放《采矿许可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以及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进行监管。

5.关于自然灾害防救。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防汛抗旱、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气象局等有 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地火险、火灾信息。

6.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划

转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集中审批工作,市城乡水务局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办公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01号

(枣庄市岩马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冯卯镇驻地)

(枣庄市胜利渠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驻地)

(枣庄市庄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沃里村)

(枣庄市蟠龙河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01号)

邮箱zzscxswj@zz.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领导简介

枣庄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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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枣庄市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依托门户网站,多措并举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公开,立足于便民利民,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做到了内容全、更新。。。
水利部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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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网通办"的一站式政务服务窗口。同时,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联通,实现与国家政务数据资源的信息共享利用。 …。。。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咨询电话:0632-3168660,0632-3168699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市民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枣庄市民中心
枣庄市民中心

咨询电话:0632-3168680,0632-3168663

办公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与和谐路中间文体中心体育场北 2778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3:10-17:00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水利厅

咨询电话:0531-51767018 传真:0531-51767028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邮政编码:25001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枣庄市人民政府
枣庄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632-3314257

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621号, 邮政编号:2778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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