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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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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财政局职能信息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都办发〔2019〕23号)规定,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拟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二)贯彻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法律、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等情况。对乡镇转移支付制度规范管理。负责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利用。

(七)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偿还,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

(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全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围绕全市发展战略,服务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实施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本级和乡镇(街道)收入划分。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有关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信息和法规税政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保密、安全、信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财政普法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财政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财政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数据库建设。研究全市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综合股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管理彩票资金。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政策执行的监督及管理,组织财政票据监管工作。
3、预算股(预算绩效和债务管理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全市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全市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工作。承担全市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承担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部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对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防控等,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及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
4、国库股
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全市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负责财政总决算编制,组织编制部门决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批复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和管理。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5、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招商、市场监督、城市改造更新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公务开支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公务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场所管理有关工作。
6、科教和文化股
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7、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8、经济建设股(投资评审中心)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应急、建设、城市管理、经济信息和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办理上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协调与市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拟订年度投资评审计划。会同开展财政性投资项目预、决算评审工作。
9、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10、产业发展股(国际和金融股)
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管理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基金)。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等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承担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本级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政策。承担信用体系建设、小额信贷管理职责。负责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和政策管理。负责全市政策性金融贷款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事宜,落实涉及地方国际财经交流合作事项。按规定管理全市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
11、农业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乡村振兴政策。牵头负责财政扶贫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12、会计股
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及资产评估等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13、资产管理股
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考核落实所监管企业工效挂钩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报并执行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14、人事教育股
承担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宜都市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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